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事项公告
(编号:2024[002]号)
现有下列申请人申请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送达 青岛自贸片区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自贸片区鹏湾路68号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86762710
序号 |
申请人 |
被继承人 |
被继承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用途 |
备注 |
1 |
管恩浩 |
王美玉 |
黄岛区丹河路1号6号楼2单元1001 |
住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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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青岛自贸片区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