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变更登记
1.登记类型: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变更登记
2.适用条件:
已经登记的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变更登记:
(1)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事项发生变化的;
(2)不动产的坐落、名称、面积发生变化的;
(3)经营权期限变更的;
(4)森林类别、林种、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申请主体: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变更登记的申请主体应当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
4.申请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材料形式 |
文本下载 |
备注 |
1 |
登记申请书 |
原件 |
纸质/电子 |
#示例文本
#空白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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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身份证明 |
原件 |
纸质/电子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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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不动产权证书 |
原件 |
纸质/电子证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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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或者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变更的材料 |
原件 |
纸质/电子证照/共享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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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利人姓名、身份证明类型或者身份证明号码发生变化的,提交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材料。
(2)面积、界址范围发生变化的,提交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等地籍调查成果。
(3)经营权期限变化的,提交经营权期限发生变化的合同。
(4) 森林类别发生变化的,提交有权机关审批同意变化的证明文件;林种、主要树种等发生变化的,提交证实发生变化的材料。
(5) 同一权利人分割或者合并不动产的,提交变更后的地籍调查表等材料。 |
注:提交电子材料、电子证照的,无需提交纸质材料;凡可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材料,无需提交。
5.办理步骤
(1)一网通办服务流程
1)网上申请
l 申请人登录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进行身份认证和用户注册(/)。
l 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申请并提交材料。()
2)领取证书
l 申请人根据短信提醒可通过网上完成缴税。
l 申请人登录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下载电子证照;需纸质证书的,可申请免送寄送。(/)
注:需现场验证的,申请人根据短信提示携带身份证明及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服务窗口验证并领取证书。
(2)一窗办理服务流程
l 申请人无须预约或现场取号,在不动产登记窗口申请登记并提交材料。
l 根据短信提示完成缴税,现场领取或申请免费寄送证书。(/)
6.办理时限(承诺时间)
即时办结。
7.收费标准
不收费。
8.温馨提示
1)申请登记时,可自愿申请免费“快递寄证”服务。
2)登录“自贸青岛”微信公众号或“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进入“进度查询”,可自主查询业务办理进度。
3)审核登薄后,权利人可登录“自贸青岛”微信公众号或“青岛网上房地产”网站查看和下载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咨询电话:0532-82660001
地址:青岛前湾保税港区鹏湾路68号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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