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年来,自贸人才集聚高地建设工作推进顺利,片区高层次人才、国际人才、青年科技人才等层次类别逐步明晰,人才数量逐年递增,青岛全链帮“红色家园”、国际人才社区、青年人才发展友好型示范园区等平台载体的综合服务性能日趋完善,但同时也存在人才服务工作不系统、不便捷的问题。为此,党群工作部在积极研究省、市、新区人才服务绿卡相关经验的基础上,对人才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人才服务‘一件事’”板块进行设计变更,叠加定制化政策服务、平台化互动活动等创新事项,搭建“自贸菁英卡(码)”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同时,起草了《青岛自贸片区“自贸菁英卡(码)”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确保平台规范运营,力争实现“一人一档一卡”的人才数智化精准服务。
二、制定依据
根据《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鲁人社规〔2018〕5号)、《青岛市高层次人才绿色通道服务实施办法》(青人社发〔2022〕19号)、《关于加快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人才集聚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青自贸发〔2022〕48号)、《青岛自贸片区青年科技人才评价认定实施办法(试行)》(自贸中德发〔2024〕5号)等文件。
三、出台目的
《办法》的出台旨在通过提供优惠政策和便捷服务,吸引并留住高层次人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快人才集聚高地建设。
四、主要内容
(一)总则。明确“自贸菁英卡(码)”管理服务工作在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党群工作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二)发放对象与标准。明确发放对象为在片区内注册并依法纳税的用人单位引育的各类人才,具体包括经评价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国际人才、青年科技人才以及其他“一事一议”的人才。发放标准按照“年度补贴总额控制和单项服务总额控制”并行的原则,设定费用预算上限,其中:年度补贴总额控制,按照a类3万元/人、b类2万元/人、c类1万元/人、d类0.8万元/人、e类0.5万元/人的上限把握;单项服务总额控制,按照不同的服务事项设定上限,比如b类人才享受的医疗服务事项,每年费用额度上限为4000元/人。
(三)申办流程。明确符合条件的人才按照免申即享、集中认定两种方式办理“自贸菁英卡(码)”。
(四)管理及服务事项。明确不再享受“自贸菁英卡(码)”服务的相关情形;明确服务事项的范围,首期包含“策、医、住、文、教、娱”6大类。
(五)附则。明确《办法》试行期2年,资金总额上限200万元。
政策解读部门:青岛自贸片区党群工作部
政策咨询电话:0532-86951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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