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部委,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推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的实施意见》已经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理委员会综合部
2024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推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关于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9〕9号)以及《青岛市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精简办理流程,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以下简称“青岛自贸片区”)推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办理。
一、适用范围
青岛自贸片区范围内,通过出让、划拨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二、办理流程
(一)办理条件
1.已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或《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2.取得发改部门出具的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二)办理流程
1.建设单位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或《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后,青岛自贸片区自然资源局根据成交确认内容填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放告知书》(附件),同步告知建设单位“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数据汇交所需事项。
2.规划审批部门核实建设单位立项手续后印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步生成电子证照。
3.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建设单位凭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有关材料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可在青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下载电子证照。
三、数据共享
自然资源部门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电子化后上传青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用于办理后续审批手续数据共享,建设单位免于提交相关手续。
四、信息公示
自然资源部门及时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有关信息在政务九游官网下载官网进行公示。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青岛自贸片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负责研究、协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办理过程中的事项。
(二)加强业务协同。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前湾保税港区规划分局、片区经济发展、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共同推进免申办理工作。
附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放告知书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发放告知书
发证单位:
xxx202x-x号宗地有关信息如下表,请根据以下内容及建设单位提供的用地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印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用地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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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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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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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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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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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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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单元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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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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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用地项目名称以立项名称为准;
2.不动产登记单元码填写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附件栏中;
3.该告知书一式两份。
单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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