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部委,区直各单位,驻区各单位,区直公司: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排水设施“微配套”工程实施意见(试行)》已经管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青岛片区管委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管委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