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
为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工作,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东省消防条例》、《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消防救援大队拟对2025年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全区范围内凡符合《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附件1)的单位,应及时填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附件2),于2025年1月10日前,报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消防救援大队备案(联系电话:81851427;地址:青岛前湾综合保税区漩湾路16号)。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消防救援大队将对申报单位进行复核,复核后形成2025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台账,按照台账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024年已列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且至今仍符合《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的,此次不再要求重新申报。凡因上报信息不精准或瞒报漏报、未按时限上报的,一旦造成后果,将依据相关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通告。
附件1:山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试行).docx
附件2: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申报表.docx
青岛前湾保税港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5年1月3日